2014年12月18日,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在广州市组织召开广东省地方标准审定会,由我院、省环境科学学会和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联合编制的《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通过审定。
与会专家和领导审阅了相关资料,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逐款审查。与会专家一致认为:标准编写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及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(GB/T 1.1-2009)的规定,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推动广东省电镀行业技术升级,加强电镀行业环境监管,推动重金属等污染物减排具有重要意义。
我院要闻
我院主持编制的广东省地方标准《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通过省质监局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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